各教研室:
长春市科技局近期发布了《2013—2014年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各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程序
1、实行网上申报。有意申报的项目负责人,请于5月15日前,将申报计划类别、申报项目所属专项或领域、申报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交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以便学校统一到市科技局确认申请资格,获取申报权限。逾期学校将不为其办理网上申报资格审批手续。
2、项目申报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同时报电子文本。校内截止时间2013年5月27日。
二、申报要求
1、同一项目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报市级一个计划,各计划之间不得重复申报。
2、已经得到长春市科技计划支持,尚未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原则上不能继续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3、已经得到长春市科技计划支持,项目执行期已到,没有通过验收或不参加验收的项目单位,不得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其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不允许担任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
联 系 人:陶贵斌
药公司
201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