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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公司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全省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要求,为确保公司教职工基础信息入库工作按时完成,现将公司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安排如下:

一、采集对象

本次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的对象为公司在编人员和人才派遣用工人员。

二、采集流程

1.各单位、各部门组织教职工填写《高等学校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除本人签字外,其余内容须电脑填写)。信息填报必须规范,所有填写内容必须在《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指标解释》和《基础代码表》中查找。上述表格和指标解释均在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教职工填写完毕后需本人签字确认。本单位教职工填写完毕后,统一上交人事处。

2.人事处填写《高等学校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相应信息项后,统一组织审核全部信息并签字确认。

3.人事处组织专人将审核签字后的纸质《高等学校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统一汇总录入到EXCEL采集模板中,形成学校教职工EXCEL数据文件,并通过模板附带的校验功能进行校验,直至所有数据没有错误。

4.将学校教职工EXCEL文件上报教育厅人事处审核,确认完成基本信息入库。

三、采集进度

10月16日—10月21日  基层单位组织本部门教职工填写、上报高等学校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

10月22日—10月25日  人事处填写《高等学校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相应信息并审核

10月26日—10月30日  人事处建立学校教职工数据文件

10月31日—11月 5日  人事处将学校教职工基本信息报送教育厅审核、入库

此次信息采集数据量庞大,是一项从无到有的开创性工作。由于此项工作前期基础薄弱,信息入库要求时间紧迫,任务十分艰巨。为确保填报数据质量与安全,吉林省教育厅明确了“谁填报谁负责”的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请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协调配合,周密安排,确保按时完成上报,全体教职工要严格按照规范填报,确保填报数据质量。

  表格下载:/index.html

                                                人 事 处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