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课程组:
为促进学校教学建设,搭建教师专业发展的平台,切实做好教师培养工作,充分发挥教学培训室的服务、研究、示范作用,推动各单位、教研室教学活动有效开展,学校决定将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教学培训室(以下简称培训室)面向全校开放。具体管理规定如下:
一、开放对象
各教学单位、各教研室、课程组的所有教师。
二、适用范围
1.课堂教学视频录制。
2.教师课堂教学基本功训练、教学状态自我测评。
3.课堂教学情况远程观摩、讨论、评价。
4.新进教师试讲。
5.其他有关课堂教学的相关活动。
三、申请程序
由各单位主管副经理(副主任)或教研室主任、课程组长填写《教学培训室使用申请单》(见附件),报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及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审批。
四、使用要求
1.各申请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培训室的使用。
2.参加活动人员应限制在25人以内。
3.原则上只供教师活动使用,不接受员工活动申请。
4.要正确使用培训室各种设备,如遇情况可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联系解决。
5.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毁坏,需按价赔偿。
附件:教学培训室使用申请单请到“文件下载”处下载
办公室
2013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