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安排,现将201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4月4日(星期四)至4月6日(星期六)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现将课程调整如下:
1. 4月4日(周四)的课程调至4月7日(周日);
2. 4月5日(周五)的课程调至7月9日(第19周周二);
3. 4月6日(周六)的选修课、实验(实训)课由任课教师自行调整。
二、放假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稳定等工作。
三、遇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四、值班、值宿人员要按时到岗,做好值班记录。
五、各学院要对留校员工的学习和生活做好妥善安排。
六、清明节扫墓踏青,请注意安全。
集团总值班电话:86172123
校内“110”报警电话:86172110
药 学 院
201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