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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用人计划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三支队伍建设,请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依据以下要求做好2013年度用人计划申报工作。

    一、各单位在申报人才引进和新进人员计划时,要立足本单位的编制数量、岗位设置、专业设置、博士点建设、学术团队建设、教学和科研建设等实际需求,充分考虑新进人员所学专业、学历、职称、年龄和学缘结构等诸多方面的因素,力求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二、要提出采用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开招聘、校聘、返聘、临时用工、调入等何种形式补充新进人员的意见。

    三、按照学校十二五规划对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 2013年教师(科研)岗位新进人员原则上须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四、因学校管理岗位设置已超编,对机关行政(党务)岗位的用人需求将主要采取校内调配等办法解决,原则上不纳入公开招聘计划。

    五、学校为加大改善教师学缘结构的力度,新进教师(科研)岗位人员外校毕业生给予适当优先考虑。

    六、根据省编制管理部门要求,公司新增编制须主要用于教师(科研)人员的补充,不予批准除教师(科研)岗位之外人员用编。

    七、上报用人计划要注明用人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岗位条件一栏要根据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和本科专业目录规范填写。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和本科专业目录及附件内容可到人事处网站查询。

    八、申报用人部门(教研室)要附该部门或学科(教研室)全体人员的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

    九、所报计划须经用人部门班子集体研究,主管校领导签字后,于1126日前报人事处,逾期不报视为无用人要求。用人计划一经上报并经学校研究决定,将不予更改。

    十、如有其它事宜或要求,可另加附页说明。 

    注:附件到文件下载”下载。

 

  

                              

                                          人事处

                                       2012年11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