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三支队伍建设,请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依据以下要求做好2013年度用人计划申报工作。
一、各单位在申报人才引进和新进人员计划时,要立足本单位的编制数量、岗位设置、专业设置、博士点建设、学术团队建设、教学和科研建设等实际需求,充分考虑新进人员所学专业、学历、职称、年龄和学缘结构等诸多方面的因素,力求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二、要提出采用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开招聘、校聘、返聘、临时用工、调入等何种形式补充新进人员的意见。
三、按照学校“十二五”规划对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 2013年教师(科研)岗位新进人员原则上须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四、因学校管理岗位设置已超编,对机关行政(党务)岗位的用人需求将主要采取校内调配等办法解决,原则上不纳入公开招聘计划。
五、学校为加大改善教师学缘结构的力度,新进教师(科研)岗位人员外校毕业生给予适当优先考虑。
六、根据省编制管理部门要求,公司新增编制须主要用于教师(科研)人员的补充,不予批准除教师(科研)岗位之外人员用编。
七、上报用人计划要注明用人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岗位条件”一栏要根据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和本科专业目录规范填写。“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和本科专业目录”及附件内容可到人事处网站查询。
八、申报用人部门(教研室)要附该部门或学科(教研室)全体人员的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
九、所报计划须经用人部门班子集体研究,主管校领导签字后,于11月26日前报人事处,逾期不报视为无用人要求。用人计划一经上报并经学校研究决定,将不予更改。
十、如有其它事宜或要求,可另加附页说明。
注:附件到“文件下载”下载。
人事处
201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