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期教职工入校相关要求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目前吉林省和长春市疫情防控形势,结合学校实际,自 2022年10月24日起,学校实行相对封闭管理,全体教职工实行“点对点”上班,恢复学校总值班。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入校教职工风险排查
1.教职工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需完成居住地疾控部门规定的疫情防控健康管理措施,经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入校。
2.教职工有低风险地区及长春市疾控排查风险区域旅居史的,需完成核酸检测“七天连检”后方可入校。
3.教职工有吉林省外常态化防控区域旅居史的需完成核酸检测“三天连检”后方可入校。
4.教职工同住人有低、中、高风险地区及长春市疾控排查风险区域旅居史的,教职工需在同住人完成管控措施后方可入校。
二、压实二级单位疫情防控责任
1.教职工入校前应做好每日健康监测等工作,无发热、咳嗽、气喘、咽痛、腹泻、嗅(味)觉丧失等症状,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密切接触者接触史。按照长春市社会面核酸检测频次要求,做到应检尽检,持有绿色“吉祥码”。入校时需提交《教职工健康监测记录表》,由各单位、部门自行留存备查。
2.各单位、部门需严格审核,每日查验记录本单位、部门教职工的吉祥码、行程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监测结果,建立教职工管理台账,以备防控督查专项工作组随时抽检。各单位、部门需将《教职工入校管理工作台账》和《不符合入校条件教职工管理工作台账》报送教职工管理专项组备案(联系人:曲乐)。如因审核不严,造成校园内出现安全风险隐患,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3.教职工在上下班过程中,严格执行家校点对点,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
三、严控教职工校园管理
1.教职工入校后需严格执行学校疫情防控管理措施,规范佩戴口罩,在校内固定区域活动,避免人员聚集,禁止订购外卖,错峰到食堂用餐,保持办公环境整洁,定时通风,注意对常用办公设施消毒。
2.教职工原则上不出省,非必要不出市,不得前往低、中、高风险地区及长春市疾控排查风险区域,确需出行要严格履行出行请假审批报备程序。
3.校外人员及车辆禁止入校,确需入校需使用OA系统审批报备,按照“谁对接、谁负责”的原则,校外人员及车辆入校由校内对接部门负责申请报备,告知其学校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并监督其执行到位。
附件:1.教职工健康监测记录表
2.教职工入校管理工作台账
3.不符合入校条件教职工管理工作台账
集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