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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实行封闭管理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鉴于长春市疫情防控形势,现通知如下:

一、从9月1日起,学校实行封闭管理,取消教职工入校权限。疫情防控工作相关人员住校办公,留校人员包括涉及员工管理的学院书记或经理1人、副书记或副经理1人、学院办公室工作人员1人,员工辅导员留校情况由员工工作部统筹(不参与志愿者活动),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专项工作组、后勤和安全保障工作人员、核酸检测人员、医疗保障人员、员工实验指导教师、有急需科研任务人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最少数量留人(三方检测不超过10人),其他教职员工实行居家办公,各单位、部门要做好志愿者轮换储备工作。以上人员均需在校内居住并最小单元管理,人员名单请于9月1日晚20:00前报送至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教职工专项工作组,联系人:崔磊。请于9月2日上午09:00前入校并进行核酸检测。

二、在校师生落实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或与排查范围内人员有密切接触情况的须第一时间报告。校内人员落实最小单元管理要求,各楼宇、各办公室、各寝室间禁止人员交叉,禁止人员聚集及开展线下活动。

三、各教学单位要按照教学校历和人才培养各环节要求,做好线上教学及其他教学环节组织工作,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教学管理部门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学组织管理、线上教学质量监控、实践教学管理等工作,确保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四、为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学校教职工禁止离长,确需离长须严格履行请假程序,由主管校领导审批,并持24小时核酸离长。

五、各单位、部门做好水、电、燃气、实验设备等安全管控工作。学校总值暂停值班,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