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安排,结合公司实际,现将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4月3日(星期六)至4月5日(星期一)放假调休,共3天。
二、放假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稳定等工作。
三、遇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四、值班、值宿人员要按时到岗,做好值班记录。
五、对在校员工的学习和生活做好妥善安排。
六、根据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相关要求,全体师生离长需履行请销假手续,并按照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假期期间需要离开长春市区的,员工需向员工管理部门请假,教职工需向所在单位、部门请假,正处级干部需向主管校领导请假,批准同意后方可离长。
集团总值班电话:86172519(8:00——16:30)
86172123(16:30——次日8:00)
保卫处值班电话:86172636(全天24小时)
特此通知。
董事长办公室
2021年3月30日